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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村的李新民生了两个丫头,一个比一个水灵。李新民不是什么勤快人,日子在杏花村过得中等偏下。到了四十多岁,还守着他老子留下的一院土坯房子。
村里条件好一些的同龄人早都在城里买了房,把家搬城里去了,在城里打工、做小买卖,地留给老人种,忙了回来搭把手。
李新民也一直想搬城里去住,但手里总是存不下钱,一套房子几十万,李新民算来算去不知道哪辈子才能存够一套房子钱。
还好,他没有儿子,不用给儿子买房娶媳妇,况且他还有水灵灵的两个闺女,要能找个有钱女婿,闺女接了他老俩口去城里住,这个愿望不就实现了么?但人算不如天算,没有他想的那么多好事。
大闺女李凤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城里打工,到了婚嫁的年龄,找了个城郊征了地的农民家庭,听说亲家家里连房带钱一共有几百万的资产,但李新民从丫头那儿却没得到一点好处,结婚时亲家就很冷淡,一直抱着愿给就给,不给就拉倒的态度,他们家有钱,乡里有的是愿意跟他们儿子的姑娘。
李新民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不敢提过分的要求,怕破坏了这桩婚事,最终忍了个肚子疼,随大流要了三万块钱彩礼,匆匆把丫头嫁了,就这三万还把大半买了些家电当做陪礼返还给了女婿家。
结了婚的李凤有公公婆婆把握经济大权,小俩口仅有打工的那点可怜工资维持自己的吃穿用度,因住了公婆的房子,还得小心翼翼看公婆的脸色过日子,自己尚且过得如此苟且,哪敢有把爸妈接过来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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