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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里萌生的。暗黑的夜,街上连一个人影都没有,楼群的灯光变成比夜还要飘忽的影子。丛明看看前后左右,假如陈默一直跟踪着他,假如陈默在某个暗处向他打黑枪,他就死定了,而且更成为一个永远破不了的悬案。他并不是怕死,他只是不愿白白死掉,假如林天歌死前留下遗言或是遗书,最起码可以避免抢劫银行案件的发生,就不会再发生死亡流血的惨剧。丛明在暗夜里想,假如这一夜,他能活着回到家,他第一件事就是写一张特殊遗嘱,他在遗嘱的最后这样写道:

将来这个案子如果昭然若揭,全部查实的话,那时我肯定已经死了,罪犯肯定用几种手段致我于死地,不要让我白死,顺着我死这个线索再继续抓他,只要我死,就是他干的了。(是谁我另安排人告诉你们,至于谁报案我已经安排好了。)我惟有一个要求,把我的骨灰放到烈士陵园去。我不是死于交通事故,也不是正常死亡的,我是一个烈士,为了这个案子我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用我这个共产党人的精神来昭示后人!

丛明绝笔

丛明在遗嘱里写了他的推理,但他隐去了“陈默”这个名字,为了慎重起见他不想把“陈默”的名字落在白纸上,假如遗嘱日后落到陈默手里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他想了一个办法,他把遗嘱里最秘密的部分讲给母亲听,这个世界上,母亲是至亲的人,在任何情境中做母亲的都不会出卖自己的孩子,虽然她们要事先就承受生命中的这一份伤痛,但既然是一件迟早要发生的事,他就应该让母亲预先有一个思想准备,他把他的推理简明扼要地讲给母亲听,他也把他的危险告诉了母亲,他说:妈,一旦有一天,我死于车祸、枪弹或是钝器致死,那就是陈默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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