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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刑事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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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支队,我要汇报一个......”白松想了想,说道:“猜想。”

“哦?快说说。”马支队面露期待之色。

“嗯,是这样的马支队,咱们这个案子的案卷,我基本上都翻了两遍。还有一些笔录是我参与取的。我清楚的记得,有一个叫王千意的人,他是一家金店的老板,他在笔录里说,李某曾经在他店里定制一款230多克的黄金首饰。”白松顿了一下:“以李某的财力,购买这样的首饰倒是不难,但是首先我们可以排除她近日要结婚的情况,毕竟我们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线索,其次我认为正常人也不会选择这么大的定制首饰去送人,这还不如送一根投资金条,最主要的是,我们近日掌握的线索可以得知,李某她十分喜欢翡翠首饰,而不喜欢黄金首饰。”

“嗯?”马支队沉思片刻:“你去把王千意的笔录给我拿过来。”

白松立刻转身跑下了楼,找人拿了钥匙,把案卷抱了过来。

马支队拿着案卷笔录,看了几分钟,说道:”你的意思是,这个王千意,是有问题的?“

”是这样,我认为李某不可能去订这样的金首饰,因而王千意的话,可能是假的。“

马支队翻了翻卷,点了点头。

”你去通知今天值班没走的所有人,到我办公室开会。“

指令很明确,连夜传唤王千意。

传唤、询问、询问、传讯、提讯......这些词对于公安部门来说,是必须精准掌握的,绝对不能用错,使用的文书手续也完全不同。就拿传唤来说,都分为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两种。当然这两种传唤表面上区分不大,都最多只能传唤24小时,实际上却性质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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