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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富、贵!(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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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好心,要在杀了这些人犯后,就地埋葬哩。”

“一人一座墓,还真是便宜他们了。”

“哪会给一座墓啊,就一个土坑,埋进去就填平了,他们这些人犯,配什么‘哀荣’?!”

“......”

听着四周的私语。

嵇恒目光微动,商鞅变法之后,秦人的生老病死,都在秦律规定下。

唯有拥有爵位的人死后才能享有‘哀荣’。

《商君书》规定,不能参战的勤杂人员‘小夫’(簪袅)死后,可以在墓上栽一棵树,从这级开始,直到大夫,每高一级就可多栽一棵树,这种‘哀荣’对平民而言,是格外荣耀的。

像武安君白起,他的陵墓足以比得上一个后世公园。

但爵位在簪袅之下的,上造就只能有一个小土包,加一块石碑,而公士就一小土包。

至于没爵位的更是没资格立墓。

只能挖個坑一埋了事。

这套‘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荣显,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的规矩,正是从商鞅变法开始确立起来的。

大秦将‘贵’‘富’分的很开。

而这也渐渐成为日后贵族跟豪强之间的划分。

唯有有爵位的人,才能享受常人无法得到的荣耀,而没有爵位的人,就算再富有,也不能显贵。

汉朝刘邦也因此立下‘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依循的就是这个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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