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不闲不淡地过着,转眼到了一九七七年。我除了个子长高了些,最大的收获就是记住了一两千个英语单词,《哈姆雷特》学完了一多半。师母有时也会念叨,说是“四人帮”都粉碎了好几个月,怎么就不见给先生平反呢。先生倒是波澜不惊,按部就班地教着,见我学习一日千里,也颇感欣慰。
老爸在公社革委会几个月下来,完全站稳了脚跟。当时公社革委会这级最基层的政权机构,内部分工本来就不是很明确,老爸名义上还是主管宣传文教工作,实则已成为红旗公社的二把手。
也有好事的人要老爸将在另一个公社工作的老妈调到红旗公社来,被老爸直接拒绝。
要避嫌呢,古今中外,官场都是这么个规则。
节气一天天变暖和,我又动开了心思。
去年在公社听了严主任和老爸一席夜话,我心里就有些想法,觉得应该做点什么才对。不过我前世乃是一个只会维修机器的技工,对农耕着实不大在行,一时三刻,也想不出什么立竿见影的好点子。
眼见得社员们忙忙碌碌准备插秧,我心里突然一动……嗯,或许这个办法可行呢。
老爸就任红旗公社副主任之后,回家的次数稍多一些,毕竟离得近了,十来里地,走路也就一个小时。对于他的宝贝儿子,老爸可是越来越上心。三四个晚上,就将他几十年的电工及维修知识榨了个干干净净,如今都已经可以随意摆弄收音机了。手法之老练,似乎丝毫不逊于他这个老资格的技师。这要是培养得当,说不定就给整出个爱因斯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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