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香港电影集团”是宋志超一手创办的,也是宋志超凭借个人武力以及财力一手整合了全香港的电影资源,所打造的香江电影帝国。
但这不能说整个“香港电影集团”就由他一人掌控,这不符合现实。
整个香江电影帝国更像是西方历史上很有名的“罗马帝国”,虽然有凯撒大帝这样的强人,但内外却实行比较“民主”的共和制度。宋志超是整个帝国的精神领袖,而吴思源他们就是“元老院”的那些拥有实权和弹劾能力的元老。
宋志超所能掌控的只有他亲自创建的魅影娱乐和从美国收购的哥伦比亚电影公司,除此之外,宋志超可以做的就是带领“香港电影集团”这个庞大帝国,进行“工业化”进程。
对于香港电影集团来说,宋志超犹如大海上的灯塔,给香港电影发展指引方向,但真正掌舵之人却是吴思源,邹文淮和向氏兄弟这些人。
为什么这样?
首先,宋志超虽然整合了香港娱乐圈,但他底蕴不够,其“铁血商人”的身份远远大于他“电影人”的身份,说服力对于很多香港电影人来讲,难免火候有些欠缺。
其次,宋志超能有今天成就,靠的可不是单纯的一家电影公司,而是自己多元化的投资以及公司创办。宋氏集团旗下四大支柱产业中,魅影娱乐只是其中一环,他没有过多精力去打理新成立的香港电影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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