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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顺现在对A货赝品服饰包包不感兴趣,却对爽口的冰激凌炸鸡腿兴趣浓重。
在一家炸鸡腿店咪西了一桶香脆可口的炸鸡腿之后,金三顺和金喜云又一人握着一支冰激凌,美滋滋地在大街上舔着。
当然,因为三顺姐是“大款”的缘故,这鸡腿钱和冰激凌钱都是金三顺出的。
“怎么样,三顺姐,这冰激凌好吃吧?别看我们这地方小,却有很多好吃的东西!”金喜云嘴上沾着奶油,笑嘻嘻道。
金三顺:“啧啧,不错哦,这草莓冰激凌的味道还可以!”
金三顺伸出小舌头,姿态优雅地舔了冰激凌一口。
她在宋会长家工作久了,连千万韩元的白酒,百万韩元的红酒都有偷喝过,也可以说是见过世面的人物,现在言行举止都很端着,吃东西更是拿捏得不要不要。
金三顺这种姿态,放在上流社会人士眼里就是笑话,可是看在金喜云眼里,却是“高贵”。
“怪不得我比不过三顺姐!看看,三顺姐连吃东西都这么讲究,哪像我---呃,搞得满嘴奶油。”金喜云再次崇拜金三顺。
“诺,三顺姐,那家店就是我经常光顾的,等会儿你先不要说话,老板很警惕的,见你面生,又是外地口音,怕不会把好东西拿出来!”金喜云指着前面一个不大不小的店面,小声说道。
金三顺现在自认是“上流社会”的人了,就有些瞧不起这些卖假货的小店面,不过为了不让金喜云寒心,就点头道:“去看看也行---只是这店面也太小了点,我以前可是从不光顾这种小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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