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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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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

做人难。做一个特别有能力的人,是难上加难的。做一个名称里边待着“王”字的人是更加的难呢?这个事情不是我自己一个人觉得。当我第一次走进监狱。看见他真正的枪王于滨华先生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世界变得是这样的扑朔迷离。世界变得是这样的奇形怪状。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以后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可能我还是那样依旧记录着每一天发生的事情吧。有我还是没有我其实都无所谓,如果没有我的话,这个警察局不会说停掉一天工作。如果说这个世界上依旧,我还是存在的话,我可以把这个警察局里面发生的每一件事都记录下来。可能这就是历史吧,这就是我应该做的事情吧。我不想让大家都认为我是一个文人或者是什么什么样的。我只是为政府打工的人。人心很浮躁,社会很疯狂。方方面面我们都不知道。这故事应该怎样演变下去?那个故事应该怎样过下去?我不想有一天到我退休的时候大家都会说:“你看,你看。那个老头儿,就是那个老头儿。在警察局里面写了一辈子警察局里面的故事。你说他是不是一个故事王啊?”我真不想说,让大家说我是那个故事王。可能我觉得做一个历史学者比作一个故事王还要好吧。

枪王于滨华依旧依旧吃着警察局里面的盒饭。马辉诚警长还有邹文德厅长,一直想从枪王于先生的嘴里面套出什么话,起来。但是于先生好像没有,并没有想说话的意思。马辉诚警长是第一次看见有一个犯人吃着警察局里面的饭吃的是这样的香。可能真的警察局里边的话要比监狱里面的饭要好吧。有谁能想每天都吃玉米和地瓜这样的东西呢?正常人也不想啦,何况是犯人,犯人也是人呐。犯人有的时候也会想吃肉哇。就像枪王于滨华说的那样,应该让警察局的厨师去监狱里面做几顿饭,这样警察局的伙食普通一些的好一些。政府的责公职人员的嘴不要那么他妈不要上一顿鲍鱼,下一站就是鱼翅的。这样影响不好,真的很不好。枪王于滨华依旧是狼吞虎咽地将自己那一份饭给吃完了。可能是在枪王自己的眼里看来,他自己身上的那一身带毛的皮草。可能并不是值很多钱吧。毕竟于先生是枪王嘛!作为枪王的于先生。在其他人的眼里应该还是一枪打死一只猎物,扒了皮,吃了肉那种的人吧,或者说两枪一个,这样也是很合理的吧。扒皮吃肉可能对我们来说太过于野蛮了吧,毕竟这已经是民国的社会啦,已经是民主的啦,而不是原始人的社会吧。但是东北东北,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原始人还是比较多吧。野生老虎还是有的。野生的四不像,我好像也曾经听说过。可能野生的枪王,可能是我第一次看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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