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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成不?”
尽管刘通看弟弟已经比入伍之前壮士许多了,但还是略带关心地问着,农家活可不比当兵干的差事轻巧多少,甚至还要更苦更累。
“成啊!哥,你是不知道,我在部队训练,一天光是武器和盔甲就有五六十斤重。这没把子力气,莫说杀敌,连训练都困难!”
刘达可是吃了不少苦,但现在回想起来,这些苦都没白吃。
太子爷教导他们,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他如今远不是“人上人”,但可是比那些修城墙的劳力要高出一筹了。
当兵吃皇粮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部队管吃管住还发衣服,每月有饷银,能领到成袋子的粮食,而且是足额发放,换别的地方可没这等好事。
“如此沉重,那还怎能杀敌?”
刘通并不知道练兵之事,但作为一个庄稼汉,也知道行头太沉就没法快速行动的道理,五六十斤,好家伙,可是决计不轻快了。
“我们是步兵,战时无须骑马,都用火枪,就是鸟铳杀敌,还有手榴弹,东虏要是敢过来,就叫他们尝尝这玩意的厉害!”
为了安全起见,这次刘通是获准携带武器装备回家的,不过鸟铳是留在班里,只待了腰刀和刺刀,刺刀是配发的,腰刀是自己买的。
头盔与甲衣可以随身携带,只要穿上这身行头,用弓箭在近距离都无法射穿,那把腰刀就能砍倒一片。
听连里的老人说,换作古代,他们这些人就是重甲武士,就像战国时代兵圣吴起所创的魏武卒,可以疾驰百里,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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