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秦恕咽了咽口水,眼睛一闭,“好,如果我说话不算数,就让我身中天下最厉害的媚药,不是欲火焚身而死,就是要被人X死,如何?”
看着司徒傲根本没什么反应,秦恕身子往后一倾,满脸的惊悚,“我操!不会吧!这么毒都不行!”
司徒傲唇角轻扬,“我信。只不过须得再加一条,从今以后,直到你上门的那一天,我见你一次,就要上你一次!”
“操!你当老子出来卖的!不可能!秦恕哇哇大叫。
他的叫声根本一点作用都没起,因为现在还是在司徒傲的地盘,还是司徒傲说了算。他刚刚一肚子的火还没下去,现在,秦恕要想走,可以,给他灭了火先……
第四十七章
有这么一双手,如同随风潜入夜的细雨一样细腻温柔。
那双手,带着微微的凉意,和风细雨拂过发丝,抚过额头。你便会无端端想起了初春枝头,光秃秃的枝头点缀的一排艳红色的小小花苞,迎着春风,颤微微地准备绽出第一抹的芳华。
那双手,掌心温热,当他覆在手背上时,仿佛是漫天大雪中的一炉炭火,直击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你便会又仿若看到了春日河边抽出第一抹绿芽的柳条,迎着阳光,和煦而美好。
顺着这双晶莹的手往上看,入眼的便是深青色绣着幽兰的腰带,再往上,是天青色云锦交襟长衫,简单,低调,却华贵的让人移不开眼。
唇角含着笑意,眸底含着春风,当那双如星子般的眸子看着你时,如同一股暖风注入心底,柔和,温暖。似是遇到了最懂你的人,心里满满的都是满足,感动。这样的人儿,莫不是天上下界历劫的仙人?明明风华绝代,气势万千,让你感觉到的,却总是润物细无声的感动和向往,想和他在一起的冲动。
看到了他,以往的任何委屈不快全部不见,眼底心意,只剩平和。
宛如陌上花,绽放了一世尘埃。
有匪公子,温润如玉,便是这样的人吧。
明明有一股超脱人间般高不可攀的气质,却时时流露出一种只有我懂你的怜惜眼神,让人忍不住的想去接近……这个人,秦恕又怎会忘记……
几乎是刻在脑子里的相貌,印在骨子里的记忆……
漫不经心的冲他一笑,一声幽幽的叹息从他口中溢出,那一声叹息,仿佛敲在了心底最深处……
“你——”猛的直起身子,睁开眼睛,秦恕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做梦啊……抚去额角的汗,怎么会无端端的梦到那个人了呢?好些日子没想起过那个人,几乎是忘记了……
手抚上左胸,那里突突的跳得厉害,这么久了,那人对他的影响还在吗?那人……可还记得他?
摇了摇头,秦恕自嘲的笑了下,怎么可能,那人跟他,是云泥之别,那样一个佳公子,怎会记得他这种江湖败类?
夏日炎炎,这树上倒真是凉快,粗壮的树干容他睡不觉挺不错的,地方大到翻个身都行,而且这权柄很是茂密,层层树叶遮住了他的身子,基本上级旁边路上若是有行人经过,不仔细看是看不到他的人的。
双手枕在头后,反正时间还早,他准备再睡一会儿。十日前他与司徒傲算是达到了共识,在他乖乖的又被司徒吃了一次后,司徒终于放了人。
助他离开洞庭。
想起来就有气,他堂堂汲性先生,何时受过这等耻辱!只是在人家的地盘上,明明跑跑不了,打打不过,外面都是些五行阵他又不懂闯不出来,明摆着是人家盘里的菜就看人怎么个吃法了,再不低头,就是傻子。
就当被狗咬了两回就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只说必须一个月内要看别人成亲,又没说还有没有其它的私事,没规定说几个月内他一定回去,到时候你司徒再跳脚又能如何?再说,他黑鹰堡势力虽大,眼线处处都有,但百密都有一疏,他就不信了,凭他汲情先生的本事,还能没法脱身了?
狠狠咬了咬牙,秦恕捏着拳头:司徒傲,去你奶奶的小煎饺!再见面时,必是我秦恕雪耻之时!
只是有些让白慕之伤心了……
他记得他在司徒傲那里待了五日,第一日是在治伤,后面的就是在跟司徒斗法。第六日一早他准备离开时,看到了白慕之,他正站在厅里跟司徒说话。
他是上门来冲司徒傲要人的,说当时约定的是五日,如今已是第六日,让司徒将人还给他。司徒眼皮都没抬下,说了句人不想见你自己走了,就离开了。
那是秦恕第一次看到那样的白慕之。他的脸色很不好,白的有些吓人,下巴上也长出了淡青色的一片的胡茬,相当的不修边幅,哪里还有半点风流名天下的孔雀样子?许是来的有些匆忙,手上不离手的玉扇居然也没有带,就无奈的长叹了口气,缓步离开。
那步伐,颇有几分失魂落魄的感觉。
秦恕当时心里正有气,就没走出去见他。不过倒是找到面镜子对比了下自己的脸色,觉得白慕之好像是那个病了的人。
其实白慕之人真的很不错,虽然孔雀了一点,臭美了一点,但很珍惜他,很疼他,才不像那个人……
呸呸呸!秦恕呸了几下,怎么又想起那个人了?不就梦到了一下下吗,竟然又想起来了!烦!不睡了!百无聊赖的翻了个身,从树叶子的缝隙中看出去,咦,好像走过来人了?
一行数十人,几个人前后骑着马,伴着中间一辆雕花的乌木马车。那马车窗子部分用的是檀木,一暗一浅,颜色很是不错。车轮车辕驾车的马,看起来都挺是上品,颜色却不都并不鲜艳,是个有钱人。不招摇不华丽,细细看才看得出来的格调,是个有品的有钱人。
幽幽的檀香味道飘入鼻间,秦恕闭上眼睛,用力吸了吸鼻子, 这味道好香,好舒服,好……熟悉……
猛的睁开眼睛,这香味……莫非是?
正巧有一阵轻风拂来,掀开了马车的车帘。马车刚刚好走到秦恕的眼前,就看那半开的窗子,秦恕瞪大了眼睛,朝里面看去。
有一只手,细长晶莹,正握着一卷书,风中卷过来的一片嫩黄花瓣,正落在书上,轻轻滑落。沿着那手往上看,风过车帘飘下来,没有看到那人的脸,只看到了一双略薄的、水润丰泽的红唇,弯着让人心旷神怡的弧度……
秦恕低了头想看清那人的脸,看不到,于是身子再放低,再低,再低,再低——
“扑通!啊——”他掉下了树……
呲牙咧嘴的站起来,摸摸正疼着的屁股,十分懊恼的看着那马车走远了些,他又不想追过去,只为看看车里的人,万一那人真是怎么办……
“公子,刚刚树上掉下来一个人。”驾车的小厮对着车门说了声。
“受伤了么?”车内传来那个人的声音,如沐了春风般的柔和。
那小厮回头看了下,见秦恕已经站了起来,正扯着裤子直愣愣地看着这边,想来是没什么关系,“回主了,看样子像是没事。”
“既无碍,便赶路吧。”
“是。”
那声音……
秦恕闭了闭眼睛,飞身跃起抓住树上的随身包袱,朝着与马车相反的方向,开跑!那速度,活像后头有鬼追似的……
“公子,那人跑了,很奇怪,像是怕我们追他似的。”小厮再一次皱着眉头报告。
“哦?”一只玉白的手挑开车帘,车里的人往后看去,那人跑得很快,现下只见得一点背景,车里人手有些疑虑的顿了顿,收回。
眸光微敛,“走吧。”
第四十八章
蝴蝶谷谷主即将大婚,这件事在江湖上掀起了一阵不小的风浪。
这蝴蝶谷是什么地方?让男人醉生梦死难逃一死的地方!这蝴蝶谷主是什么人?让男人魂牵梦萦看一眼就丢了魂,看两眼就丢了性命的人!那是妖女啊!一般没点能力定力的男人,到蝴蝶谷边上一转,没得说,不出十日,白骨一捧。
这人哪,对美丽神秘的东西总是充满好奇,再有危险,有时候也想着看一眼。但蝴蝶谷主大婚这事儿,一般人还肖想不了。人家的喜帖都是有数的,还有专门的验贴人,到时候要弄个假的给人查出来,别管你礼给多厚,那都是留头不留命啊……
也所以,离谷外十里处,一堆号称江湖小侠的人扎堆整天没事乱侃,谁也不敢往前迈一步。看不到谷里什么样,谷主又长什么样,但能坐在一边看看都有什么人往里走也能过过干瘾嘛。
谷主面子大,财力雄,请人来观礼顺便让人来玩乐,贴子上的日子,离成亲还有半月,也就是说,谷主是请所有客人在这蝴蝶谷住半个月,玩半个月,再顺带着看她成亲。这财力,啧啧啧,真不是盖的。
说起来蝴蝶谷是有钱,但请的人也不算多,总共不到三十人。那人都是精挑细选哪。谷主性格不同一般,请来的人并不是按江湖非人武功高低,端看交情。
自一个月前就在这摆了茶摊的小伙子正神采奕奕地说,“这谷主,人称姑姑,那模样长的,啧啧啧,你别跟我说天仙什么样,妖精什么样,这位姑姑,那可是天仙比不上,妖精也比不上——”说到这里好像激动了些,小伙子忙捂了嘴,警惕的左右看了看,低下了声,招招手,一群听得云里雾里的人往他身边靠靠,他这才神秘的对着谷主的方向努了努嘴,说“那里头那位,不喜欢别人说她的相貌,你们可千万记住了别随便说啊,不然到时候被那些个蝴蝶们砍了,可不要怪我没提醒。”
“那是自然,自然。”离小伙子最近的一个大汉冲着他直眨眼睛,“这事儿咱哥们知道就好了,才不跟别人说哩。”撞了撞小伙子的肩膀,“前些天咱哥们没在,你倒是说说都来了些什么人?”
小伙子鼻孔朝天的哼了一声,胳膊架在胸前,腿抖了两下,“要说这前些天都来了什么人,那可是我最清楚!”
“那是那是,所以才让兄弟你来讲嘛。来来来,兄弟喝口水,咱继续,继续……”
小伙子喝了口茶,坐回板凳上,说的那叫一个口沫横飞,“这第一个来的,就是青城掌门的小儿子,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那长相,那小腰,那气质,就跟你这么说吧,要有人问我句,红袖招的花魁柳依依和这小公子两个让我选,老子我不好男风,也一准选这个小公子!你是没看到,那小公子可不单单是唇红齿白……”
“这第二天,来的是毒王谷的谷主玉面郎君,这人的样子,啧啧啧,那叫一个吓人,跟你这么说,我当时急得不行,就想找地儿尿尿,结果给这人看了一眼,我的娘嘞……一泡尿就这么生生的憋了回去,动都不敢动,接下来几天尿尿都不顺,疼得我死去活来的……这人也不是长得凶,说实话人长得挺像模像样的,要不怎么能叫玉面郎君呢,就是冷了些,看着瘆人……”
“还有那谁,那谁谁谁……”
“哎哟哟,你们快看快看,那是不是十三剑的西门独和十五刀的潘五金?听说那两人不和啊……”小伙子突然激动的直起了身子,指着不远处的三个人,“不过他们中间的那个人是谁,怎么这么面生呢?”
“兄弟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中间那位,名气可是不小,那是‘汲情先生’秦恕啊!瞧瞧人家这采花贼当的,多风流啊,长得又不算多妖里妖气猥猥琐琐,不知道勾了多少姑娘心少年心!听说洞庭云家那位,可是要死要活的非他不嫁呢!男人做到这份上,死也值了!可是他怎么跟那位冤家走一块呢?”
秦恕心里也苦,这不是他愿意的好吧!本来不赶路,一路看风景世情,醒品茶香茗,醉卧美人膝,要多自在就有多自在。谁知偏偏快到了快到了,遇到这么一对冤家,真不知道谷里那位怎么想的,居然请这么一对儿来。
这两个人一人剑术超群,打遍天下无敌手,一人刀法出众,至今未遇敌手。二人性格虽同样不拘小节,都知道对方名号,却从未见过,这么一见,可不就是一个缘份?不比划比划都对不起手上的剑(刀)!于是一知道对方名字就开始眼露凶光,杀机无限。
刚刚相遇的地方是一个大镇子,街上人那么多,这二位又都不是省油的灯,刀剑无眼的,伤了人怎么办?秦恕好说歹说,费尽了口水,才让两人没动手。想想这一路撑到了现在,他容易吗他?口水都说干了!就为了不让无辜的人受伤,他秦恕真是好人哪……这么好的人,怎么就没有人理解呢?倒个茶献个吻啥的……想着杨说秦恕都有些有些想为自己掉两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