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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在长安街漫无目的地闲逛。
她先去自己常去的酒楼吃了自己最钟爱的辣味炖鸡,吃得尽了兴就在酒楼门口趴在地上与乞丐玩弹珠。她与这位总是在这座酒楼前行乞的老人熟悉了,就高高兴兴地开始一起玩。
他颇上了一点年纪,胡子长满脸颊,但是穿得干干净净的在这里行乞。
他很有自己的尊严,中午的时候会用快板奏一曲《荻花落》或者《秋风来》的曲子,多多少少会有人扔一点铜钱在他面前的陶瓷碗里。他就高高兴兴地去换酒喝。
素留樱曾经好奇地,拐弯抹角地说他有一点不象行乞的人。
“难道做乞丐有规定的,那你倒是说说怎么样才是做乞丐的?”他不高兴地翻着白眼,“只要你不想自己出去做事,不愿意呆在家里,愿意在这里数蚂蚁,打弹珠,混一顿饭过日子,就可以做乞丐了。”
留樱想,我这样懒洋洋的,倒是也有做乞丐的造诣呀!
“丫头倒是有好久没有到这里来了!”
素留樱指着自己:“我?是呀,有这样那样的事情!”
他吐一口唾沫在地上:“难道这里还有别人不成!”
素留樱笑眯眯地看着他,她有一点知道他的脾气,于是两个人又热热闹闹地玩起来。
酒楼里面有一点争执,小二哥撵着一个人到门口:“看你穿得象一个大爷!吃了香的喝辣的!哪知道是一个吃白食的大爷!”
素留樱看到那个人似乎就是林默然,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但是他果然是林默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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