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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写得具体扎实,且主次详略都很得当,虽然比往日的奏折要长些,但这样一件大喜事,长些也是应该的。要说欠缺,那就是奏稿中回避了一件大事,即伪幼主的下落如何。曾国荃信上说,伪幼主据传已逃出城外,也有的说已自焚于宫中,但至今都未得到证实。彭寿颐等人对此如何措词拿不定主意。这是一件大事。既已写伪天王服毒而死,怎能不言及伪幼主呢?曾国藩想,伪幼主是个未满十六岁的孩子,在如此兵火慌乱中,能有什么作为,死的可能性极大,即使逃出城也免不了一死。为了使胜利显得更圆满,曾国藩在中间添上一句:"城破后伪幼主积薪宫殿,举火自焚。"想想觉得不妥,因为毕竟没有确证。他又在前面加上"据城内各贼供称"七个字,今后实在不是这回事,也好有一个转圜。曾国藩将修改后的奏稿再从头至尾读一遍,觉得事情是叙述清楚了,但意犹未尽。古往今来,这样的奏折能有几篇!当年的翰林院侍讲学士,决心亲自写一段动人的文字接在后面,让它与攻克金陵的巨大功勋相匹配,成为一篇传播海内、流芳百世的名奏疏。
曾国藩背手在室内踱步,时时抚摸近来大为稀疏的长须,口里喃喃念着,然后坐在桌前,凝神片刻,提起笔来,在奏稿后面补了一段:"臣等伏查洪逆倡乱粤西,于今十有五年,窃据金陵亦十二年,流毒海内,神人共愤。我朝武功之超越前古,屡次削平大难,焜耀史篇。然如嘉庆川楚之役,蹂躏仅及四省,沦陷不过十余城。康熙三藩之役,蹂躏尚止十二省,沦陷亦第三百余城。今粤匪之变,蹂躏竟及十六省,沦陷至六百余城之多,而其中凶酋悍党,如李开方守冯官屯、林启容守九江、叶芸来守安庆,皆坚忍不屈。此次金陵城破,十万余贼无一降者,至聚众自焚而不悔,实为古今罕见之剧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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