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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古老的炎黄时代,仓颉造出字后,这就已经成了一种文化,一种国器,在平民,是不会怎么识字的,这也造成了,文人士子可以到处游走各国的现象,因为懂文化的人太少了,这些文人走到哪儿,都有自己的饭吃,都会受到那些最底层人的尊敬。

倒要瞧瞧这个武夫会写什么!

打着这样的主意,郑重要人拿出了笔墨。

打开了披风,我是谁蘸足了墨,龙飞凤舞的写了起来,他写得不错,我是谁练过毛笔字,虽然这支笔不是太好,事实上,你也不能指望这时的笔有多好,人们更多是用刻刀写字,写在竹简上。

这就造成了我是谁写字要来回的磨,加粗自己的字,这样才像个样子。

所以,在当时毛笔字并没有大行于世的情况下,我是谁那特别的字就有点不同的美学美感了。咦?公孙鞅大讶,看向我是谁,这人还有这一手……等等……这字……怎么不认得?

大事不好,天下竟还有我公孙鞅不会的字么?这是哪一国的文字?难道是那些小国的文字?还是那些深山中给黄帝等先贤放逐的蛮族之文?不过这字与众不同,一个个大小粗细不均。当时都是篆字,一个字不管怎么样,都写得满满的,笔画看上去都是那么多,这和简体字是大不相同的。

“你写得是什么?”看着我是谁穿上了披风,得意洋洋的,公孙鞅忍不住问了。

我是谁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道:“你觉得我的形像如何?”对于某人的厚脸皮公孙鞅再好的涵养也是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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