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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这辈子最自豪的事情,就是养了一个好儿子。
孩子他爸走得早,全靠她一个人做工,把孩子从豆丁大拉扯成一个九尺壮汉。为了糊口和给儿子上学,她几乎什么活儿都干过,最多时候,一天要做四份工。她丑时起,先把一街人的夜香挑走,再去路口支个摊子卖馒头;等日头上来了就去蚕场做工一直到酉时。回家给儿子做完饭后,她又会揽些针线活借着隔壁的灯火来做,隔壁歇了之后她又要摸黑准备第二日卖的馒头一直到亥时……邻里都讲,她比男人还能干哩!
当初很多人都劝她,既然日子这么苦,就别让她家孩儿去上学了,不如帮衬点家里,早点攒下媳妇本儿好享清福!她不这么觉得。教书先生都说她孩子脑瓜子聪明,是块读书的料!就为这句话,她咬着牙,宁可自己吃糠咽菜,再苦再累也要上孩子上学。她坚信,自己的孩子将来一定是做大事的!
好在,她终于熬出头了!她儿子虽然没有进哪个学宫,但也进了一个了不得的
地方做事——至少她是这么想的。自从去了那里,她儿子在家里的时间就越来越少。每次回来也都是匆匆扒拉两口饭,在床上衣服也不脱地睡一晚,第二天一早又不见人影了。她经常问儿子,在外面做什么,累不累,他只是笑笑不说话,然后放下饭碗又走了。她总想跟他多说说话,又担心打扰到他做的“大事”。所以她只能在他睡觉的时候偷偷挑起油灯从打满补丁的门帘子里看他两眼。每次看到他郁结的眉头和辗转的身影,张氏都十分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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