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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番外三——「作者」之言 03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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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叫我「效率君」~

-這是完結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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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这事是如何结束。每一次纵欲,我都大安旨意地让陈秋带我去浴室,在极端疲累下草草洗淨身子,迷糊地回到床上。睡单人床有不少好处,例如是两具身子被逼紧贴在一起,冬天时分享对方的温度,其他季节里也可把对方当成抱枕。陈秋倦极时,就爱缩入我怀里睡,缠绵后却大多是他拥着我入睡。

醒来时,我的手还紧紧执着陈秋胸前的衣料,捏在手里成了皱巴巴的一团。外面犹是一片蓝光,大抵是清晨五点左右,记得初次后,我也是在清晨中醒来的。今天我跟他似乎都有day off,这是我们刻意编排的 : 每星期同一天day off,那时陈秋不安好心,坏笑说 :「那day off前那晚,就可以尽情地『做』了。」

结果,大多时候,day off的前晚他都夜归,不是去应酬就是搞庄务、开会。有时我翌日清早醒来,陈秋仍未回来。

陈秋睡靠墙那边,我尽量轻力地移开他的手,扶着床头下床。特地不穿拖鞋,以免走路时发出声响。脚掌碰上白瓷砖铺成的地板,在初夏中很是清凉。也不知为何要下床,只是想一个人安静待一下——远离陈秋。有时我很想离开他,看不见他的身影、不知道一切有关他的消息,就觉得自己是个刚出狱的囚犯,身心都变轻了。有时,我对於自己的这种想法生出内疚感,陈秋并无做过任何错事,却无缘无故被我疏远,真是「死左都唔知咩事(注一)」。於是我只好安慰自己,想 : 短暂的别离,是为了日后更长久的相处……

当然,有时我会问自己,为什麼升大学之前,不需要有「短暂的别离」,而升上大学后则有? 我又内疚起来,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明知会伤害到对方的错事,但不得不为之,若不为之,则会先於对方崩溃。於是,我坐在书桌前,背着陈秋。这是个折衷的方法 : 既可将他驱除於视线之内,又不必离开他。

即使两个人在肢体上紧贴,亦不代表心灵是接近的,反之亦然。有些感情因距离而愈发彰显得真挚,有些感情却因距离而显得冷、使人清醒,使人思虑。我思故我在,笛卡儿的名言,那麼大概是陷於热恋中的人,也必须要思考,否则人就不算是存在於世界上。我应该好好想一下,我跟陈秋算是什麼,联系我俩的是情抑或是幻觉。

也许是未睡醒,我心烦得什麼也不想去思考。头很痛,欲以文字充代必理痛,想看本书。可惜没什麼好书——这是陈秋姑妈移民前的房子,只有财经、书法等书,没半本书跟文史哲有关。有两大叠厚厚的A4纸,看来是陈秋的notes。

取下一看,确是有关经济理论的笔记。翻几翻,大概在十页笔记之后,却有一张突兀的、填满中文字的A4纸。蝇头细字,密密麻麻如一堆打泻了的黑芝麻,我凑近纸张,扫视首几行,却不由得猛提一口气——

「林春和陈秋的第一次交集,就是两人第一次试图自杀的那一次——他们分享了一盒双黄莲蓉月饼,上了某一座公屋的天台,然后站在边缘处,闭上眼默默数着十秒之后就要跳楼,然而谁也没有真的跳下去。但谁也没有生气,反而是相视而笑,林春笑得不能自已,那时他打从心底觉得自己可笑啊……」

既陌生又熟悉的文字。陌生,是这段文字所叙述出来的那段历史、那个故事,熟悉的,是这自己所书写出来的段落,这些文字的排列。

打后的几十张纸全都是我们的故事。不,不只那麼少的……我霍然搁下那两叠小说,站上椅子,发现书柜的每一格均藏了一叠小说 : 有的是公然横躺在一列书本上面,有的则鬼祟地挤身於两本大型书本之间,隐藏自己的身影。而且,那纸张摸起来不新淨——除了最尾那叠之外——纸缘也有种霉霉软软的质感。

不少均有对摺过的摺痕,纸张中间有一道发霉的、形似裂痕的纹路,只有那经过长时间摺叠的纸张,才会收去原有的硬挺而变得软身,只有那沾过手汗的纸张,才会失去原有的亮白,透出一种脏脏的灰黄色调,只有那经过长久放置的纸张,才会失去A4纸原有的浆糊味。而只有那经常被人反覆碰触的纸张,才会在变得残旧之馀,而没有半点灰尘——这是我读出来的信息。

——二百多张纸,蕴含两三年的情思,曾经刺激的情慾变成香醇微涩的酒。将小说在桌上叠起来。我一只手重重压在那叠纸上,用尽全力压了压,但那叠纸仍然矗立於我眼前,丝毫没有扁塌下去,甚至比原来显得更紧实、坚固。

或者将我绑在陈秋身边的,不是别的,就是我亲手写出来的文字,就是这一叠有形体的小说。它们使我无法否定那一段过去、那一段不可能重来一次的青春。

每张翻来看,角落上大多写了一个日期,是陈秋的笔触。那些大约的日期是他添上去的,我猜他每看到某一个情节,他就回忆起来,尝试回想那件事是何时发生的,然后就写下那一回的角落。

「20XX年11月5日,生日。」我抚摸陈秋的笔迹,仍然感到「生日」二字的字痕微微凹下去,而且深蓝色的墨迹看起来浓如黑色,看得出笔者以饱含墨水的笔,一遍遍重复写着那两个字,以至纸也几乎变烂。翻去背面,.那「生日」二字穿透了这张纸,就是从反面也能清楚看出那左右颠倒的「生日」二字。

我从来没有将文档传给陈秋,而看这些纸张之陈旧,只有一种可能性 : 打从我一开始将故事放上网,陈秋就从网上将段落复制下来,一章章地印出来。

刚才,我视失去心痛的感觉为一件正常而自然的事,但现在,心又重新被强烈的憎恨所绞杀。我憎恨陈秋。我所认识的陈秋原来不是这样心细如尘的人。他任性妄为,有少爷脾气,没有义气,甚至连唯一的朋友,戴志,起初也被他视如奴仆,呼之贼来挥之则去。他没有尊重过父母,他寂寞得令人不禁心生怜悯。他那双眼睛更多时候是矫作,有太多人工堆砌出来的美,但有时却显得十分的清,清得堪比中秋时的月亮,那种纯粹的、并无出於任何目的,能够打动我的一种水秀之美。这样一个狂妄的少年,什麼时候也会将自己的心意藏於张张白纸、段段文字之中,而不教我知道半分的?

我憎恨陈秋——是因为他令我被罪疚煎熬得死去活来。我甚至想捧起整叠小说,将之掷到地下任纸张散乱任我们的感情变成一堆无秩序的垃圾……

我并没有这样做。心底里我清楚知道,什麼事可以做或不可以做,什麼话是一旦说出口就收不回兜不回。我不可以这样做——於是我将整叠小说捧在怀内,不忍翻看任何一页,依赖一种纸张的重量所带给我的安心感,觉得有点累,却睡不着了。

良久,那幽怨深沉的蓝含着明亮的白光,白天快要来了,这间房向西,我不可能看到太阳升起。我随意将小说放回书桌,就重回床上,发现陈秋仍合上眼睛,似乎睡得很安稳,但他眼皮极微细的颤动出卖了他。即便我留意不了那微弱的颤动,陈秋也骗不了我。惯於相拥而睡,睡的又是狭小的单人床,其中一个人离开了床,另一人怎会察觉不了? 差在会否下床点破这个事实。

但陈秋选择装睡。如果是以前的他,会下床,从后拥着我,以沙哑的声音在我耳边轻喃,说要吓我一跳。但现在的他并没有这样做,而选择装睡。为什麼呢?

我说过,什麼可以说、什麼不可以说,我是知道的,是以我没有问这个问题。然而,为什麼我不去问这个问题呢? 我不敢,抑或不想?

「看了多久?」我坐在床畔,一只小腿竖高、踏着床垫,另一只脚无力地踏在地上。我把玩着他额前的碎发,不久前他才染了头发。棕红色,很出格,衬着他那细致的脸容,益发有种日本花样男孩的感觉。就是太张扬了一点,从远处也能看到他是一个多出众的人,但他喜欢,我也没办法。

「好似看了很久,想想,又不过是看了一段短日子。我看了两年,很快就三年了,从来未试过看一个人看这麼长的时间,以往不够半年就分手。可是,假如我到六十岁才死,那这三年不过是佔我人生二十分之一的时间,原来我们交集的这段时间看似很长,其实很短。」陈秋揉揉眼睛,连眼白都浸染了清晨的微蓝,又因睡眠不足而蒙了一层泪光,柔化了他的脸孔,脱去了他日间的那种轻狂。

「我是问你看那篇小说看了多久,而不是问你看了我多久。」我握住陈秋的手,他笑得很欢,明明脸上犹有稚气,笑起来时眼尾却拖了几条上扬的纹路,令我想起陈叔那双感情丰富的桃花眼。尽管陈秋痛恨自己的父亲,相貌却是跟陈叔愈来愈似,大概多过五六年,脸孔便几乎与陈叔年轻时的重叠在一起——林春在陈秋家偶尔见过陈氏夫妇年轻时的结婚照。

「有分别吗? 看小说时,我就觉得自己在看着你。跟系庄的人开会很无聊,我就爱带上几页你写的东西,是小说又好、散文也罢,趁他们不注意时便看上几眼,彷彿就觉得你透过文字对我说话。」

「是你想太多。我写的时候又没想起你,那些文字亦不是对你写的。」我忍住笑意说。陈秋啧了几声,很是不满,又叹一口气说 :「原来『出得来行,预了要还』,这话是真的。我怎麼就栽在你这无情调无血性的书獃子身上。」我垂眸,陈秋两手包着我的右手,说 :「但我不会认输。也许在这段关系开始时,你我只是各自伸出一只手,松松牵着对方的手就算,所以风大一点、雨下得密一点,我们的手便散开了。那麼,我现在就用我两只手,来包裹着你这一只手。」

「不觉得委屈吗? 你这样岂不是委曲求全? 趁难受前潇洒分开,过后还是朋友,不是更轻松吗?」我右手被陈秋抓住,左手则支在床上。

陈秋带点无可奈何,却又得意无比地说 :「身后有过很多人追着我,我也想试一下追人的滋味如何。」

我直觉想说 : 哪天你追得闷了,还不是……可我不忍说出口。我硬是装出一副冷脸孔,说 :「放手。先放开我的手。」

陈秋深深看我一眼,就松手。我一把翻上床,睡在他侧边,略为犹豫一下,就不松不紧的搂着陈秋,不发一言,两双腿又如同连理枝般缠绕在一起。我以前曾想过,为什麼我和陈秋的身形会是如此相似 : 相似得连衣服与鞋子都能交换穿,而完全合身。现在,我想这或许是为了让我们毫无距离地拥抱对方的身体,契合。

陈秋在我耳边轻说一句话,我也在他耳畔轻声回应一句,轻得连早上的鸟鸣也盖过我们的声音。

不知不觉就睡了,我们终於可以休息。

注一 : 「死左都唔知咩事」,直译过来就是「死了也不知是为什麼」,多指被人害了,糊里糊涂也不知死因。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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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跟大家說幾句,這個番外叫《作者之言》,大概在二、三月左右寫的。當時的版本寫得很消極,結尾處林春跟陳秋無奈地說「要回到從前那樣」。但近來我與朋友發生了點事,發現什麼「回到以前」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人只有不停進步、改變自己,才有可能變得更好。

-林春、陳秋都不是討喜的角色,他們沒有一般攻受的痴情或無悔無怨。陳秋的承諾許得大,也許得輕,盡管那在秋眼中已是天大的承諾; 林春太多顧忌與猶豫,一有壓力便要走,那也是因為他想得深、想得遠。

-我也不知道林春與陳秋會否走到最後,看看我日後的想法會怎樣改變。但是,或者他們能否走到最後,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他們未察覺到的時候,曾經以最純、最真的感情去對待過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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