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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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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凡上大学时,诗最好,头发最长。他决定买那本普希金的诗集,全因为扉页上的诗人肖像,长而卷曲的头发。他几乎认为自己以后就是这个模样,只是头发不会卷曲。

阴差阳错,他毕业后竟分配到市**办公室。报到那天,他在市府大院门口朝里面望了一眼,看见许多衣冠楚楚的人,提着或夹着公文包,梗着脖子来来往往,便以为是在演木偶戏。不由得摸了摸自己扫肩的长发,几乎成了天外来客。只有忍痛割爱,剃掉这诗人气质了。他刚准备转身往理发店走时,瞥见传达室老头正望着他,目光炯炯,十分警惕。他不由得笑了笑。这一笑,传达室老头便以为是向他挑衅,眼睛立即作三角状,以示正气凛然。

汪凡理了个小平头。对着镜子仔细端详了一阵,发现自己已面目全非,无法走出理发店了。原来他天庭很高,长年被头发遮蔽着,白得像女人的脖子,与脸庞对照,竟是黑白分明。这脸谱简直就是一幅漫画。最令他冒冷汗的是自己看不见的后脑勺。他知道自己的颅底骨生下来就很不规则地崎岖着,现在头发短了,肯定原形毕露。记得有回在哪本书上读到,大凡叛贼都有天生反骨,便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以为那峥嵘处便是反骨。以后就留了长发,把反骨掩盖了。并不是怕被别人认作乱臣贼子,只是为了潇洒。如今将反骨明目张胆地暴露出来,混迹到了市**机关,是想与**对抗么?他这么幽默地想着,收到了奇效,全身轻松起来,便仗着这轻松劲儿往外走。刚到门口,理发师傅喊了:“理平头的,还没付钱!”他手伸向口袋,问:“多少?”理发师傅大概不屑作答,只把大拇指和小指翘起。汪凡摸出六毛钱,递过去。心想,这世道真的颠倒黑白了,理平头这么大的工作量,只收六毛,以往稍微修理一下鬓角,竟收一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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