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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非在家犹豫了好几日,犹豫到底该不该去找李治,该不该将格物学这个新学派禀报上去。
这是一个打破传统的新学派,明非不认为李治会接受。
并且没有事实证明格物是有用的。
因为格物暂时只是些理论上的东西,由于条件限制,没有能拿得出手的例子。
总不能光靠嘴说,就像告诉李治水是由一个氧原子和两个氢原子构成的,有用吗?没有。告诉李治路程相同时间和速度成反比一样,是对牛弹琴。
只有真正的拿出成果,才能让人信服。
明非也在寻找格物真正的意义在哪里,或者说目标在哪里。理论没有出路,难道真得造出电灯泡、内燃机、枪火大炮?这些也太难了。
所以他决定先不去找李治了,他得先让自己不再盲目下去。
好在愁眉之时,宫里传来了好消息。
新的大唐律法永徽律颁布了。并且里面还特地涉及到了版权法。
版权法明确提到:凡个人刊行,如若申报上司,即可被律法保护。凡将他人书版翻开搀夺,或改名换目,依窃盗论处。
永徽律里面提到的版权法虽说很简单,只有短短两句话,但足以让明非感动哭了。
因为永徽律的主修是于志宁,于志宁这个出了名的老腐朽,竟然真的允许了版权法的出现。
这也是历史前进的一大步啊。
也就是说,个人在写完书后可以在衙门报备,如果别人抄袭翻版或者改名换姓的抄书,就按照盗窃罪来算。大唐的盗窃罪是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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