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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人越多,越喜欢小孩。——题记
我走在大街上的话,最希望能遇见认识的人。
那样我就不孤独了。
我一个人走啊走,只顾走路,刻意看过的风景都没有留下印象,走出去很远都觉得哪里都没去过。
我街上遇到过的人,我都几乎不认识,连乞丐我都不认识。
我一个人在城市里玩的话只需要一块钱,就是渴了的时候买瓶水。
赶路靠腿,或者骑公共自行车。
大街上看看人群,就像是看看川流了。
但是不认识的人在街上,于我,是变不成认识的的。
我有时候在路边上呆站,专门看路过的人。
看女人,也看男人。
看大人,也看小孩。
看衣服,也看皮肤。
我发现我看得人多了,越喜欢看小孩子。
越小的孩子我越喜欢。
越小的越懂事的女孩子我越喜欢。
我有时看他们的父母,替他们高兴。
我看过孩子们玩沙子,堆土堡,我看过孩子们写数字,写一至六百赢奖品,我看过孩子们骑旋转木马,也见过他们骑弹簧木马,见过孩子们涂画,见过孩子们打游戏,见过孩子们在气堡里翻跟头,见过孩子们给父母喂小吃,见过孩子们研究小玩具,我见过孩子们互相嬉闹,还大发脾气,我看过孩子们与父母跑步,看过孩子们学拉丁舞,看过孩子们玩石头,看过孩子们与父母讲话,我看过孩子们谈恋爱,看过孩子们学抽烟,看过孩子们喝酒,看过孩子们讨论荤事,我看过的孩子们做什么都可爱,我看过的孩子们让我每一个都非常难忘,我看过的孩子让我每一次都回忆我的小时候,我也许有他们的经历,但更多的是没有。我希望有个孩子能陪我一阵子,但其实他们都忙于学习。或者他们都有大人的呵护,有属于自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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