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因为古代有夜禁制度,一入夜便禁止行人上街溜达。
凌州也是如此。
夜里一旦那个黎明百姓跑出来闲逛,那就很可能会被巡夜的人捉住,打屁股。
因为唐朝、元朝、明朝与清朝都实行严厉的夜禁,只有宋朝,夜禁才比较松弛。
特别是清前期,夜禁制度非常荒唐。
《大清律》规定:
“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之后、五更三点钟声未动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
外郡城镇各减一等,其京城外郡因公务急速、军民之家有疾病、生产、死丧,不在禁限。”
这条法律完全抄自《大明律》,没什么特别。
明清社会都这么搞。
比较奇葩的是一些地方官的发挥。
康熙年间有个能吏,叫做黄六鸿(不是黄飞鸿),写了一本州县官理政指南书——《福惠全书》。
为什么叫“福惠全书”呢?因为黄六鸿认为,做官是一件造福人民、施惠百姓的事情,而这本书的内容,就是指导基层官员怎么造福人民、施惠百姓的。
来看看黄六鸿是怎么造福人民、施惠百姓的吧。
他在书中说,必须严格执行夜禁:“有店坊之处,每晚起更时,鸣金禁夜,一应客商俱俟晨鸡三唱,天明,开店放行。”
你投宿住店,天亮是不可以退房的。
而且,“无论城市乡村,凡定更之后,禁止行走。
但盛夏炎暑,小民无深房大院,尝于门外坐卧乘凉,若一概闭之湫室,未免郁热成疾,亦属厉民,每值五六七月不禁居民开门纳凉。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tantanread.com
(>人<;)